.

  当前位置:广东本色>> 新闻动态>>>>


批发商出售假冒红牛 被罚80000元


本报讯(通讯员 戚毅 记者 毛雷君)近日,余姚市马渚镇斗门一酒水批发商行受到80000元的罚款及没收非法饮料80箱的重罚,这是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中的最新成果。

去年底,马渚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柜台上摆放的红牛饮料看上去有点奇怪,仔细一看,发现是一款与红牛饮料有细微区别的维生素能量饮料。在向店主进行询问之后,执法人员马上赶往这批疑似假冒红牛的批发商行。在该商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仓库内堆放着80箱“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因批发商当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对现场的疑似假冒红牛饮料进行扣押并进行抽样检查。经检测,该批假冒红牛饮料咖啡因超过国家标准。

随后,执法人员向该红牛饮料上标识的生产企业所在地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核实情况。根据该局的复函,漯河市维恩食品有限公司否认生产了当事人经营的假冒红牛饮料,同时亦未在注册地址找到河南燕语饮品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在对批发商行老板的调查过程中得知,该批红牛是其向朋友圈内从事饮料销售的业务员购买的,总共购买100箱。截至被查获,已销售20箱。目前未发现有群众饮用该批次假冒红牛饮料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该酒水批发商行因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标签虚假标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饮料,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饮料80箱、处罚款80000元的重罚。

原作者:

来 源:

现代金报19-5-14

共有117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